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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著網誌上第一篇文的日期發了呆,"11/13"原來我不知不覺把他放在心裡將近一個月了,
恩...有些意外,還以為自己夠冷靜處理感情事,現在看來也庸俗的很。
喝醉的那晚,其實我都記得,吹髮、擁抱、牽手、吻,
說了什麼做了什麼,就是這麼好死不死我都醒著又都記得,
偏偏只能裝傻裝醉裝遺忘,不然這不該存在的情愫很容易透露出,
只是我疑惑了,因為隔天你竟然告訴她,
難不成你還在期待她會有所反應?原來我只是被拿來當成試探用的工具?
嗯哼,很好,真的很好。我記住你了。
那晚過後的一個禮拜,我幾乎都會想著你的吻,
然後再用力的甩頭試著讓自己清醒,
畢竟你永遠都沒辦法成為我生命中該出現的人;同理,我也不可能是。
但是感情真的很難用理智控制,總愛搗蛋的脫軌演出,一次又一次強迫自己"不可以",
多虧理性夠堅強,不曾被感性擊垮,
還能堅持立場不被他有意無意的挑釁牽動,
只是孤單時他的存在會讓我想依靠,
這樣真的不好,一點都不好,也許我該下更猛的藥劑逼自己道別,
只是捨不得的情緒與日俱增,放心不下,
真的很想要坦白的那天能快點來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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